为有效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规范辖区消防技术服务市场,五一前夕,阳泉市消防救援支队盂县大队深入辖区盂县中医医院,对山西安信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的消防技术服务质量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大队执法人员重点对山西安信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是否依法与盂县中医医院签订消防技术服务合同;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中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是否签名并加盖执业印章,是否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是否存在出具虚假、失实文件情况;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维护、保养建筑消防设施或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服务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
经检查,发现山西安信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为盂县中医医院出具的书面结论文件未加盖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执业印章,同时未加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印章,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 部令第7号)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盂县消防救援大队向山西安信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给予山西安信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督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服质量,进一步筑牢辖区消防安全底线。
来源:阳泉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