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低价免费游!烟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发布旅游消费风险提示
记者从烟台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获悉,近期,外地接连发生旅游服务公司、旅行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给消费者和投资人造成了资金损失,当地公安部门已对涉事公司和相关人员立案侦查。为保障广大市民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提醒广大市民和旅游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参加旅游活动前可提前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咨询,旅游过程中权益受损时要依法、理性维权。
认清旅行社资质。在参团旅游时应认清旅行社资质,正规旅行社须具备《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有的公司名称为“%uD7%uD7旅行社”或“%uD7%uD7旅游公司”,但此类公司可能仅取得了《营业执照》,并非正规旅行社,针对此类有风险、不合规的活动,旅游者参加后自身权益难以保障,要理性分辨。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为了防止旅游风险隐患,确保旅游者资金安全,市民要谨慎理性选择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对于旅行社办理的会员卡、预付卡一定要警惕,参加旅游时最好选择单次旅游当次结算,不要一次性预交高额费用,以免造成预交费用损失。
远离低价免费游。不轻信所谓的“低价团”或者“免费团”,更不要轻易被“办会员卡享受较大优惠、投资免费送旅游”等噱头迷惑。如有购车、购房、买保险等赠送旅游的,应首先确认是否为正规旅行社组织,避免上当受骗。
妥善保管消费凭证。广大市民和旅游者在参加旅游活动时,要与旅行社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服务内容,保留好合同、付款及其他旅游相关凭证,老年人参加高档旅游团或涉及合同金额较高时应让成年家属帮忙把关,防止上当受骗。任何时间交纳费用均要索要相应凭证并妥善保管,发生纠纷后依法依凭证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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