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应对重污染天气
改善空气质量
烟台下发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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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通告内容,当我市出现长时间大范围不利气象条件时,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和机动车排气污染程度,生态环境部门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交通管制措施: 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重型燃油(气)货车禁止上道路行驶,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后,解除交通管制措施。
临时性交通管制区域为 烟台市行政区域。民生保障、应急抢险、城市运行保障、公共交通、执法执勤、新能源汽车等车辆不在临时性交通管制范围。
通告自2022年1月30日施行
有效期至2022年3月13日
来源:烟台政府网、烟台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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