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出台制定了《全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力聚焦短板弱项,查漏补缺、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切实解决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根本性、关键性、源头性、结构性突出问题,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此次非煤矿山行业领域整治的主要内容为“七打击五整治三强化三查处”, 即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建设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审查验收擅自组织建设或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停产停建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转包、分包及资质挂靠的行为;严厉打击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严厉打击非煤矿山整合后的生产系统“各自为政”假整合行为;严肃整治相关单位为非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供电、供水、供气、供应火工品的行为;严肃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行为;严肃整治安全生产虚假培训、制售和使用假证、无证上岗的行为;严肃整治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行为;严肃整治重大隐患未依法落实“双报告”规定或未按规定期限整改的行为;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达标后降低安全生产标准的取消标准化等级;强化“关键人”安全履职,督促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履职尽责;强化升级改造,全面加强“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高危作业场所人员数量;严肃查处不按设计组织建设生产、不及时填绘更新图纸、开采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尾矿库擅自加高坝体和改变排尾、筑坝方式、重要设施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外包工程现场管理缺失等问题隐患;严肃查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加强关闭矿、停产矿、技改矿、基建矿等矿井的隐患治理;严肃查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专员履职不到位,问题督导不力,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导致较为严重的后果等行为。
方案要求,“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改与监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攻坚行动与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
方案指出,各县(市、区)要与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充分利用卫片执法、监测监控、预警预报等信息化监管手段,特别是要通过用电、使用火工品等数据监测分析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明停暗开、昼停夜开、超负荷生产、未及时停产整顿、不落实基本安全保障措施等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和停产停工、紧急停车、自动停产等异常生产行为,提高打击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效能。
来源:太原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