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市民购买灾害民生保险,烟台去年支付受灾群众救助款1869万
1月6日,记者从烟台市应急管理局获悉,2021年,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为全市700多万名常住居民缴纳灾害民生保险保费3320万元。2020-2021年民生险保期内立案983件,结案853件,支付受灾群众救助款1869.16万。
据介绍,2021年10月15日,龙口市石良镇姜某在家生炉子取暖时不慎发生煤气中毒。民生险座席人员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经了解,事发前一天夜间,因气温突然降低,姜某生炉子取暖,并紧闭门窗,导致家中通风不畅,CO浓度过高,引发煤气中毒。经审核,核定该案件符合烟台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灾害公众责任险第一条第二款:保障对象在居家期间发生煤气(液化气、天然气、燃煤)中毒事故。2021年11月姜某及其女儿治疗结束,并将理赔材料及时提交保险公司,一周后姜某收到保险公司支付的救助金。
政府全额出资,群众不花一分钱即可享受到人身、住房和基本生活用品等方面的保险保障,这是烟台市应急管理局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缩影——灾害民生综合保险项目。为把民生实事办好,烟台市立足实际,充分发挥保险机制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其中,灾害公众责任险保险的保障对象是灾害或事故发生时处于烟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其他人员);参与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的人员。在保险期间内,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下列情形致使保障对象遭受人身损害,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付保障对象或本保险合法受益人的死亡救助金或医疗费用救助金:暴风、暴雨、洪涝、干旱、龙卷风、台风、风雹、雪灾、雷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低温冷冻、地震、海啸、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保障对象在居家期间发生火灾、爆炸、触电、煤气(液化气、天然气、燃煤)中毒事故;溺水。
灾害家庭房屋保险被保人是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指拥有烟台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人员或拥有烟台市产权住宅的人员)。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支付救助金:1.暴风、暴雨、洪涝、干旱、龙卷风、台风、风雹、雪灾、雷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风暴潮、低温冷冻、地震、海啸、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2.火灾、爆炸。
链接:
常见问题解答
1.非本市户籍的人员是否在保障范围内?
答:在。灾害或事故发生时处于烟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其他人员)及参与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的人员(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常住居民,指拥有烟台市户籍或持有居住证或拥有烟台市产权住宅的人员(灾害家庭房屋保险)。
2.农村户口和居民户口的保险内容相同吗?
答:烟台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的保障待遇,农村与城市一致。
3.家庭财产被盗可以补偿吗?
答:家庭财产被盗在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中不能得到赔偿,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保障的是“自然灾害”和“火灾、爆炸”等明确的意外事故,而其他类型的事故仍需居民自身防范或者积极通过相关商业保险缓解。
4.居民居家期间发生煤气中毒和触电事故,以及发生的溺水伤亡,是否在保障范围内?
答: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中灾害公众责任险除了保障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人身伤亡,还保障居家期间发生火灾、爆炸、煤气(天然气、液化气、燃煤)中毒和触电事故,以及溺水伤亡(保障对象出海捕鱼、出海游玩导致的溺亡除外)但不包括自杀或他杀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5.农田、蔬菜大棚、自留地的庄稼、蔬菜、养殖大棚、办公室因自然灾害受损失,是否在保障范围内?
答:灾害家庭房屋保险,保障内容为“房屋”“室内财产”。只限住宅性质的房屋,养殖大棚、庄稼、蔬菜、办公室不在保险保障范围。
6.雷击导致的家电受损是否在保障范围内?
答:灾害民生综合保险不承担因雷击直接导致的室内财产损失,但遭到雷击后房屋发生火灾导致的室内财产损失除外。
7.对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实际赡养、抚养、扶养人的死亡人员如何赔付?
答:对于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和实际赡养、抚养、扶养人的死亡人员,保险人仅在保险合同规定内赔付实际花费的丧葬费用。
详情可咨询烟台市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报案受理、咨询电话95518或0535-6212349,保险期内无休不间断服务,市民一旦遇到保险范围内的困难,可以立即打电话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