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莱山公安分局持续加大对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打击力度,连日来查处2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和2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莱山公安开出
首张禁燃“罚单”
2021年12月31日晚,莱山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烟台大学东门滨海路沙滩上有人在燃放烟花。在街面巡逻的民警迅速赶往现场,民警一边通过调取现场监控视频,一边开展步巡确定燃放位置,最终将嫌疑男子李某带回派出所进行盘问调查。
经查,李某为营造过节气氛,到较为隐蔽的烟大东门海边某处进行燃放。对此,李某供认不讳,并表示通过社会面宣传知晓禁燃规定,但是认识不够深刻,在侥幸心理之下触碰了“高压线”。民警对其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处500元罚款。

02
近日,初家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高某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经查,高某自2021年12月29日至30日,私自购买300盒12寸金色电光花烟花(产品等级C级)存放于绿色家园家中,并通过微信群对外销售。同时,高某交待其烟花是从韩某处购买。初家派出所民警经连夜蹲守,于12月31日将韩某抓获。
初家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高某以非法买卖危险物质处行政拘留三日,对韩某以非法买卖危险物质处行政拘留九日;并对在售的全部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高某、韩某及其售卖的部分烟花
03
1月1日晚,解甲庄派出所民警通过积极工作、明察暗访,查获辖区居民周某在其个体经营的超市内非法买卖烟花爆竹,并当场查获鞭炮46挂。解甲庄派出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周某以非法买卖危险物质处行政拘留五日,并对在售的46挂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04
1月1日20时许,莱山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警:在莱山区福道家园西侧对面山上有人燃放烟花爆竹。初家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嫌疑男子张某带回派出所进行盘问调查。经查,张某因过节心存侥幸,到较为隐蔽的山上空地燃放,对相关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初家派出所民警对其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依据《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处500元罚款。

民警提醒
节日期间,居民朋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对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为什么要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避免——危害、危害、危害!
保证——安全、安全、安全!
环保——过年、过年、过年!

来源:莱山公安、清泉寨海岸派出所、初家派出所、解甲庄派出所、法制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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