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1月19日至29日烟台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暂停服务

原标题:公告!11月19日至29日烟台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暂停服务

公告!11月19日至29日烟台市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暂停服务

12日,记者从烟台市医保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按照国家和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烟台市定于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9日停机切换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信息平台切换上线期间,将暂停烟台市相关医保经办服务。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暂停服务时间 2021年11月19日(星期五)17:30至11月29日(星期一)08:30。

二、暂停服务期间业务办理

(一)参保登记缴费及转移接续

1.11月19日至11月29日,暂停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及缴费相关业务,包括企业(含灵活就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申报、参保登记、信息变更、人员增减、信息查询及税务部门医保费征缴业务;城乡居民的新参保登记、信息变更、信息查询、特殊申报等业务,待系统切换完成后恢复办理。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业务,烟台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正常收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基本医疗保险转移类型变更信息表》,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将集中进行业务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在系统切换停机期间暂停办理,待系统切换完成将逐步恢复办理。

(二)本地门诊与住院费用结算

1.普通门诊与门诊慢病费用结算。参保患者可在停机切换前,依据病情到定点医药机构提前开具用药量,确保日常用药不间断。系统切换停机期间开药、治疗的,可先全额缴费取药、治疗,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到原就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补录结算。

2.住院治疗费用结算。系统切换停机期间出院的参保人员,由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其相关信息,待系统切换完成后进行补录结算。

(三)异地就医结算

异地就医业务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停机期间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由各经办机构窗口手工登记患者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后仍未出院的,立即为其办理备案手续,方便患者联网结算;二是已备案但未能直接联网结算的,或在停机期间出院未能及时备案的,产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回参保地后进行手工代传报销。

(四)门诊慢病待遇申办

停机期间,烟台市具有慢病申办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正常受理门诊慢病申报业务,严格执行办结时限,待系统切换完成后集中在线确认、登记认定结果。停机期间,对于通过认定的参保人员,暂按慢病人员管理,可先全额交纳取药、治疗费用,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到原就诊定点医药机构进行补录结算。

(五)个人账户消费和账户金划拨业务

停机切换期间,参保人无法使用医保个人账户金就医购药;同时暂停个人账户划拨和两定机构账户金拨付业务,待系统切换完成后恢复正常。

(六)长期护理保险业务

暂停受理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资格申请,停机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全额垫付,待系统切换完成后再进行报销结算。

(七)网办、掌办业务

暂停网办、掌办业务(市医保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和微信“烟台医保”小程序)、医保电子凭证查询、申领和使用,待系统切换完成后恢复正常。

三、其他事项

系统切换期间,请参保人、参保单位合理安排医保业务申办时间,按定点医药机构的指引做好购药就医安排。在此过程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参保人谅解。如有疑问可向烟台市医疗保障局或各区市医疗保障部门咨询。

特此公告。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