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近日太原市下发通知,要求煤矿企业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安排部署,跟踪工作落实,层层传导压力,不断压实责任,克服当前安全生产复杂严峻形势,切实做好增产保供期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进一步强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求各主体企业、各煤矿要增强责任意识,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严格遵照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和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等要求,盯紧排放瓦斯、探放水、巷道贯通、火区封闭和启封等关键环节,加大重大灾害治理力度,确保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通知强调,在增产保供期间,各主体企业要严格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并派出工作组驻矿盯守,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同时,各煤矿要公开作出安全承诺,并由煤矿以及上一级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太原市应急管理局将督导检查,严禁超过煤矿核定(设计)生产能力下达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严禁以保供名义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
通知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安全生产大排查、资源整合煤矿专项整治、瓦斯防治和防灭火专项监察、防治水专家会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等工作,统筹产能释放和安全生产的关系,加强对产能核增煤矿的监督检查,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态势。
目前太原市应急管理局已经成立四个督导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市级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坚持日常巡回检查,通过严格执法、严格检查,形成倒逼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良性循环。
来源:太原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