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警方发布通告!这些人员请立即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通 告
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已对河北旭尊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为切实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告如下:
河北旭尊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分公司非法集资行为人(包括业务员)应立即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将自己在河北旭尊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烟台开发区分公司工作服务期间收取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费等赃款全额退缴。愿意退缴人员请电话预约工作日期。
我局于2021年6月2日公告后无业务员主动退赔赃款,目前,我局已对部分业务员采取了强制措施,对部分业务员进行全国通缉。
烟台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