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子终于落地了。
10月23日下午,来自官媒的一则信息无异于房地产市场的重磅炸弹:
部分地区将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是的,传说中的房地产税真要来了。

随后,来自官方又一消息公布:依照授权,有关部门将起草房地产税试点方法(草案),按照程序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以上为最新消息。
请注意,要划重点的是第二条: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也就是说,商品房在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内,并非以往认为的房地产税是针对开发商的。
其实广义的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包括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包括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狭义的房地产税通常指房产税。
这一次,基本确定是大众认为的那种房产税。
当然,目前只是试点期。正式的试点方法公布要看官方消息,试点结束后的正式法律,也要起码五年后再看。
所有信息以官方为准。
但毫无疑问,这次的信息公布一定是有备而来。房地产税,这一悬挂在地产行业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真的要来了。
01
其实早在2011年,上海和重庆便率先对个人住房征税,至今已超十年。
根据网上曝光上海某市民收到的一份《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显示,该市民持有住房面积为83.7平方米,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为32670.48元,税率为0.4%,该住房年度应纳房产税为7656.65元。

按上海做法,征收对象是指本暂行办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上海规定,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
在试点9年多后,2020年12月份官方再度发布通知称,《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请继续按照执行。
或许,这一次正式的试点城市,就有上海。
从上海的试点做法来看,其税率低于国际上的大部分国家,而且本市居民第一套是免征。
这或许可以为正式版做参考。
02
从整体市场环境看,现在对于政策的解读或许又要刷新了。
关注房产信息的朋友会发现,近期部分政策和部分城市的做法,都是在维持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
房贷利率降低、房地产融资宽松等等,这些信息的公布,已经在市场上吹起了一阵暖风。甚至部分观点认为,房地产的春天又来了。
但我们要知道的是,房住不炒与住有所居的大方针,是不会改变的。千万不要低估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决策。
这一次的房地产税试点,应当说让市场更加认识到了大方向的目标。
当然对烟台市场而言,被选为试点城市的几率还是比较小的。最大的可能就是一线城市试点完成后,等到有了统一的政策,烟台再继续跟进。
所以,至少还有五年时间,房地产税才有可能真的落地。
这期间,市场怎样变化、购房者如何选择、试点方案如何调整,都是未知数。
对于房地产市场而言,房地产税的落地势必会带来深远影响。
五年后,一切皆有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