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废年限是多少?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废年限是多少?华建消检告诉你。
根据DB11/T1620—2019《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规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报废年限以下:
5.2.3.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使用年限不超过十二,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报废条件及处理方式应符合GB29837的规定。
5.2.3.2蓄电池使用年限不超过四年,达到使用年限应报废。没有达到使用年限,但出现表面严重变形、锈蚀、漏液等情况时,也应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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