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全国“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工作推进会议及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精神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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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5 16:48:16

 烟司〔2018〕39号

 

市委政法委:

人民调解工作是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基础工程”,是维护大局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沿工程”,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民心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621日,司法部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召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推进会议,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主要是对进一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广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的经验模式,努力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作出全面部署。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

622日,省司法厅在泰安市召开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座谈会。主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做好新时代全省人民调解工作的任务措施。省司法厅厅长解维俊作了讲话,招远市司法局等6个单位和个人作了典型发言。各地市司法局局长、基层工作科(处)长、省人民调解员协会成员等参加座谈会。

一、全国、全省会议的主要精神

(一)傅政华部长讲话主要精神

傅政华强调,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切实提升政治站位。要始终坚持党委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坚强领导,主动向党委报告人民调解工作,主动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主动为党分忧、为民解难。要始终站稳“人民调解为人民”的根本立场,做到人民调解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要把人民调解作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基本途径,通过调解矛盾纠纷,进一步调顺民心民意、稳定发展环境、密切党群关系,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根基。

傅政华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要切实树立主动担责、主动作为的理念,努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全方位、全覆盖。要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始终保持耐心、下大功夫,着力提高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的水平。要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及时、依法、就地开展矛盾调解,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当地、实现不上交的目标。要紧紧围绕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攻坚推进,全力以赴打造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二)解维俊厅长讲话主要精神

一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人民调解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主责主业进一步突出出来;切实把人民调解在服务中心大局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切实把打造人民调解升级版作为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的着力点。二是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坚持预防为主、排查在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调解纠纷与法治宣传相结合,坚持抓早抓小、就地化解,坚持研究思考、把握规律,加强对矛盾纠纷发生变化规律的研究,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内在规律的研究。三是要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大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注重制度机制创新,强化外部联动,强化内部整合,强化规范运行。注重方式方法创新,推进“互联网+人民调解”,推进“大数据+人民调解”,推广自选式人民调解。注重调解领域拓展,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对矛盾纠纷相对集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专业领域,及时推动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四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水平。主动争取领导重视,织密组织网络,发展专业队伍,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专职化、专业化、社会化。强化宣传表彰,灵活运用多种形式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表彰力度。

二、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着力强化“组织、队伍、业务、制度”四项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共有3个单位和6名个人被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受表彰数量位居全省第一。我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烟台模式”在全国叫响,在全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了典型发言。

一是组织基础不断夯实,队伍素质显著提高。以“网格化、专业化、品牌化”为目标,大力发展人民调解组织,全市共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7215个。其中,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6682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60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278个,在公安、法院、检察院、信访等部门设立派驻调解组织7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89个,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市现有人民调解员21357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5772人,打造了一支专兼结合、优势互补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二是制度机制不断完善,工作运行更加规范。积极参与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健全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联动机制建设,制定重大矛盾纠纷处置预案,确保了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及时有效化解。按照标牌、印章、标识、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标准,建好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庭,全市90%以上的调解组织实现了“六统一”。

三是人民调解领域不断拓展,独特作用日益彰显。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特别是围绕全国全省“两会”、青岛上合峰会等重大活动、重要时期的安保维稳工作,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有效化解了大量不稳定因素。20171月至20185月,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4533件,调解成功34033件,涉及金额13.7亿余元,调解成功率达98.6%,协议履行33277件,协议履行率达97.8%,为维护全市稳定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调解,着力提升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着力抓好“五个围绕”:(1)围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着力加强农村农民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全面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2)围绕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工程,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专项调解团、法律服务团,及时调处化解因产业淘汰、征地拆迁、环境整治等引发的矛盾纠纷和各类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3)围绕经略海洋,开展“千名法律服务工作者联千企”活动,运用法治手段强化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为重大战略和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做好保障;(4)围绕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将“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到人民调解工作中,通过个案调解进行以案释法,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5)围绕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安保维稳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健全、人民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深入农村、社区、学校、医院、农贸集市、厂矿企业、地区边界等矛盾纠纷多发区域,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以全覆盖为目标,着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坚持“哪里有人群,人民调解组织就建到哪里;哪里有群众诉求,人民调解工作就开展到哪里”,推动形成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三是以专职化为方向,着力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在积极发展兼职人民调解员的同时,下大力气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在全市打造100个“金牌调解室”。

四是以行业性专业性为重点,着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开展“情系百姓·法惠民生”活动,建立“法润万家”法律服务联盟。组织全市60家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基层法律服务所、150名优秀律师和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为全市200万工会会员及广大农民工提供高效便捷的“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五是以制度建设为抓手,着力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不断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及人员组成,抓好人民调解队伍规范化建设。规范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制度流程,确保人民调解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六是以信息化为手段,着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加强网络调解平台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和通讯手段,广泛开展电视调解、网络调解、微信调解,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依托中国法网大力推行人民调解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服务、网上监督,通过中国法网“汇民智、分民忧、解民难”,让每个民众在“互联网+人民调解”中得到切实的利益和实惠。

当前重点抓好三件事:一是组织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推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的措施和办法,为平安烟台、法治烟台建设作出更大贡献。二是组织召开“枫桥经验在烟台”座谈会。以纪念毛泽东主席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为契机,深入挖掘和总结推广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经验,推动“枫桥经验”在烟台开花结果。三是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调整烟台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积极争取领导支持,抓紧出台我市《实施意见》。

             

 

                                烟台市司法局

                               2018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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