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沿海防护林省级自然保护区 (以下简称“保护区”),2006年6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现保护区总面积为22777.2hm²,其中核心区面积为2291.5 hm²、缓冲区面积为2398.5 hm²、实验区面积18087.2 hm²,涉及芝罘区、莱山区、开发区、牟平区、高新区、龙口市、莱阳市、莱州市、蓬莱市、招远市、海阳市11个市、区的沿海区域。
保护区是推进生态文明、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烟台的重要载体,保护区边界范围的确立,既有利于保护区科学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提高,又有利于对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系统的保护。望各有关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共同把保护区建设好、管理好。
特此公告。
附件:1.勘界成果图
2.勘界矢量数据
3.勘界坐标
烟台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