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四十六条的规定,该单位按照上述事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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