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为提高家庭安全用药意识,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用药合法权益,鼓励公众自觉清理家庭储备过期失效药品,消除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造成的安全用药隐患,减少过期失效药品对生活环境、生态环境的影响。按照自愿、公开、择优原则申报烟台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依据《烟台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办法》规定,由各区市市场监管局认定,经市市场监管局审核同意,确定全市992家药品经营企业为我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您可以通过我局的链接:http://scjgj.yantai.gov.cn/art/2022/8/5/art_35182_2900343.html 查询您所在的区域进行回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