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上海市闵行区应急管理局, 编辑整理:建设施工安全,转载请注明出处。
2021年4月25日7时20分许,位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联恒路651号乐普生物单克隆PD-1、PDL-1产业化项目工地内发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一)事故死亡人员情况
事故经过
2021年4月25日6时许,上海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木工班组长刘某祥根据公司工作安排带领工人刘某祥(死者)、马某芳到达项目工地5号楼4层东北侧内部隔离墙第二跨,在脚手架(未完成相关验收)上进行支撑模板作业。7时20分许,刘某祥(未佩戴安全带)在该脚手架第三层(无临边防护)处结束支撑模板作业后,未从脚手架两侧爬梯下行,采用手握脚手架立杆(钢质,杆长5.21米)方式从脚手架第三层向外翻出攀爬至脚手架第二层,攀爬过程中,因其手握的脚手架立杆(手握部位在杆长3.81米处)发生弯折,致其手握不稳而从高处(3.2米)坠落,头部着地出血,120到达后即将刘某祥送往医院南院进行抢救。经医院全力救治,刘某祥生命体征仍无明显恢复。4月26日10时,刘某祥家属提出放弃抢救,并为刘某祥办理出院手续后将刘某祥接回原籍。根据河南省封丘县冯村乡西王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死亡证明,记录刘某祥于4月26日11时30分宣告死亡。
事故发生原因
(一)直接原因
刘某祥,未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擅自违规攀爬未经过验收的脚手架,不慎高坠死亡。
(二)间接原因
1、某建工(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劳务单位使用超龄作业人员的情况虽有发现,但未进行有效闭环整改,对施工作业现场监管不力。
2、上海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用工不规范,违规使用超龄作业人员,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能及时发现并阻止作业人员违规使用未经过验收的脚手架进行作业。
3、刘某君,某建工(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总监,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监管, 对劳务单位使用超龄作业人员的情况虽有发现,但未进行有效闭环整改,对施工作业现场监管不力。
4、李某,上海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工程进度和安全管理, 违规使用超龄作业人员,未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未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能及时发现并阻止作业人员违规使用未经过验收的脚手架进行作业。
事故现场勘查
经现场勘查,事故现场位于闵行区浦江镇联恒路651号乐普生物单克隆PD-1、PDL-1产业化项目工地5号楼4层东北侧内部隔离墙第二跨处,现场搭建有钢质脚手架,事发点脚手架第三层无临边防护,该处有一根5.21米高的立杆,该立杆在3.81米处发生弯折,弯折部分未完全折断,弯口处有明显锈蚀,弯口钢管壁厚小于等于2毫米。该脚手架第二层有临边防护(距地面3.2米,第二跨处有缺口),地面有一顶带有血迹的安全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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