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滑油和电池仓均未丙类 仓库。中间用岩棉板隔开到顶,是否可行?
若是中间仓库,应采用防火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GB50016第 3.3.6第 2项)
若是仓库,看看第3.3.2条和第3.3.3条的规定

不知道岩棉板能否满足“防火隔墙”相应的结构稳定性、耐火完整性、隔热持续性等技术要求。电池仓(尤其锂离子电池)存在热失控、气体爆炸、复燃等高风险特性,属特殊丙类危险源。润滑油为闪点≥60℃的丙类液体,虽无爆炸性,但燃烧持续时间长、热辐射强,火灾后易成流淌火控制难度加大。感觉得采用“双层不燃面板+轻钢龙骨+岩棉填充”的复合构造体系才行。
可行
仓库中储存不同种类的物品至少应采用防火隔墙分隔,你这个情况属于丙类1项和2项,防火分区最大占地面积等均不同,理论上最好分开建设,建规明确仓库中需采取不同灭火方法的物品不允许放一起。如实际情况必须丙类1项2项放一起至少划分不同防火分区,分别设置消防设施,防火分区划分等按建规丙类1项和2项中较严的条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