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下午,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召开全市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全市革命文物建筑的管理、使用或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和管理人参加会议。

全体参会人员首先观看了文物建筑场所火灾案例警示片,太原市文物局执法督查科科长张浩通报了近期对我市部分文物建筑进行安全检查的情况,太原市文物局副局长杨丽生作了重要讲话,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就进一步抓好革命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工作,太原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张鹏宇强调:
一是要正视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抓好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紧迫感。各级消防、文物部门以及各革命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切实消除隐患、补齐短板、提升能力,有效防范遏制火灾事故发生。

二是要压实各方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范举措。各级消防、文物部门要当好政府参谋助手,找准突出问题和火灾风险,建立完善的信息互通、联合执法、风险预警等长效机制,分级组织对辖区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进行集中约谈,推动开展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对照新《消防法》《山西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行业主管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单位主体责任。
三是要加强整治指导,全力构建革命文物建筑火灾防控体系。各级消防、文物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检查的广度、力度和深度,全面排查辖区内革命文物建筑,针对革命文物建筑火灾危险性特点,重点解决电气安全、管理能力等问题,对不同文物、建筑实施一单位一策,一建筑一策,真正有的放矢地开展指导工作。
四是要建立长效机制,扎实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各级消防、文物部门要强化风险研判,结合本辖区革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现状,找准突出问题,推动属地政府制定落实消防改造规划,逐步提升消防安全条件,通过联合会商、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联合宣传等手段,确保信息互通共享、资源整合共用、工作对接联动。
来源:太原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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