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吕梁市柳林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检查人员
在辖区内开展高层建筑检查时
发现柳林县清河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
未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大队决定给予柳林县聚龙鑫鸿福苑物业有限公司
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处罚

为贯彻落实国家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5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全面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近日,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印发了《关于贯彻施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旨在通过具体阐述充分认识《规定》的重要意义、充分领会《规定》的主要内容、大力组织宣贯培训营造浓厚氛围三个方面引起各地、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确保《规定》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显著成效。

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也纷纷行动,文水县政府组织县应急局、消防大队及各行业部门负责人召开《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会,宣贯、解读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通报了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当前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和改进建议。

柳林大队组织全县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召开《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会,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解读,对全县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就做好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孝义大队多措并举深入住宅小区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集中宣贯工作,通过借助辖区LED大屏高频次投播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组织市区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人、物业管理人、业主委员会成员和社区负责人积极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活动,在市区内部分小区门口进行“摆摊”式宣传等手段多渠道进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活动。
下一步,支队将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切实形成监管和综合治理合力,立足边宣贯、边指导、边服务的工作基本盘,有效推进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来源:吕梁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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