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
河南漯河的56岁邹老汉
因随意丢弃烟头引发火灾事故
被行政拘留10日
可就在公安机关给他戴手铐时
念叨着不该抽烟
不该乱扔烟头的邹老汉
左耳处仍夹着一根烟
让人哭笑不得

事情是这样的
9月11日中午12时许
漯河人民东路一物流园内的
物流分拨点发生火灾
消防员立即到场扑救

事后, 消防部门通过
走访调查、现场勘验
调取监控视频等方法
确定该火灾系邹老汉
违规抽烟扔烟头引发

据邹老汉回忆
当天中午,他在物流分拨点
货物堆垛附近违规抽烟
因电风扇风向影响
在弹扔未熄灭的烟头时
烟头掉进了可燃货物堆垛
约8分钟后, 货物堆垛开始着火
等他发现火灾时
火势已 经较大无法自行扑灭

9月15日,邹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被公安部门行政拘留十日。
乱丢烟头害人害己
2020年6月17日上午
湖南省双峰县一小区临街物流门店起火
造成7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 993.8026 万元
经调查,起火灾系
未熄灭的烟头引燃包装纸箱引发

香烟中心部位温度高达800—900℃
在卷纸的燃烧边缘温度达200—300℃
对于吸烟引发火灾的处罚
相关法律有明确规定:
↓↓↓↓
根据《消防法》第64条第2项的规定,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导致火灾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根据《刑法》第115条第2款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失火罪,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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