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近日公示一则行政处罚公告,山东金博联管业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对新入职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被淄博市周村区应急管理局处以15000元罚款。
公示文书显示,本次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淄周)应急罚〔2026〕40号,处罚决定作出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执法核查确认,该企业存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履职缺位问题,未对新入职员工高传蒙落实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知识、风险辨识、应急处置等基础培训空白,给现场管线加工作业埋下安全隐患。
执法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条款作出处罚。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