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疆新闻呼和浩特7月17日消息(记者 张鑫)7月17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获悉,煤炭企业、各级管理部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源头管控”原则,牢固树立“源头管控是最有效安全治理”的理念,将安全要求贯穿煤炭行业管理全流程、各环节,从根本上防范化解煤矿系统性安全风险。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安全总监贾光介绍,一方面,要强化源头管控,筑牢煤矿安全准入防线。所有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必须编制“矿区安全生产分析与灾害防治”专章,科学优化井田布局,严格控制开采深度,强化重大灾害预评估,对灾害严重、无法通过现有技术有效防治的矿井坚决不予规划;所有煤炭矿区总体规划编制和审批必须征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意见;将安全要求作为煤矿项目核准的核心前置条件,建立严格的安全准入机制,从准入环节守住安全底线。
另一方面,要规范生产建设秩序,持续夯实煤矿本质安全基础。对未取得核准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未通过审查的,严禁开工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立项文件和初步设计施工,发生重大变化的严格履行变更审批程序;规范竣工验收,对未按要求完成安全设施建设的项目,不得进行竣工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同时,煤矿企业要主动将智能化建设作为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抓手,在建好智能化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用好智能化系统,通过智能化建设实现煤矿少人化、无人化,以高水平安全促进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