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办关于调整市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各区防指,水务集团:
鉴于目前我市及上游地区强降雨已经结束,于桥水库水势逐渐平稳,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会商研究决定,于2026年7月14日(星期二)10时起, 将针对蓟州区的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调整为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继续维持对宝坻区、宁河区、滨海新区等三区蓟运河沿线区域的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请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分部、各工作组和蓟州区、宝坻区、宁河区、滨海新区防指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强降雨、洪水、山洪和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我市已进入防汛工作的关键时期,请各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戒备、严阵以待,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持续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防汛抢险队伍、物资、装备热备,全力做好突发强降雨、洪水等应对工作,确保我市防汛安全。
2026年7月14日
来源:天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