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5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兼保障部部长罗爽(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大理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爽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罗爽利用担任云南省森林消防总队党委委员、副总队长兼保障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云南省森林消防系统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主动投案
2025年9月5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罗爽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云南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