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闽清县出台了《闽清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这是全市首个由县级层面系统性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怎么批、怎么建、怎么管”的指导性文件。它以一项项硬招实招,直击基层殡葬治理末梢最薄弱的环节,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的文明新风。
《意见》坚持规划引领,要求结合镇村人口规模、地理条件和生态现状,科学编制公墓布局规划,推广跨村、跨乡镇的多村联建模式,严控单处公墓占地规模,原则上不超过五亩,真正实现土地集约利用。
《意见》划定了刚性红线,严禁在“三沿六区”、一重山范围内等生态敏感区域建设殡葬设施,同时明确不得新建高层塔、楼、堂等类型设施,全方位守护县域生态屏障与乡村自然人居风貌。
公墓姓“公”,如何让价格更实惠,让百姓负担得起?《意见》明确:收费标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且不得高于本乡镇或邻近乡镇公益性公墓定价标准。《意见》对困难群体作出了硬性普惠规定:对本村或联建村的困难群众,以及自愿将散埋乱葬历史坟墓迁入安放并选择骨灰格位或生态葬的,应当免除费用;选择节地式墓地的,按定价标准扣除管理费外给予八折以内的优惠。
《意见》为公墓管理划出了清晰的“责任田”:村委会是建管主体,收费统一开具票据、全额纳入村财管理;建设资金专账专款、封闭运行,严禁社会资本介入,同时为社会力量捐资捐建留出通道。公墓显眼处,收费标准、管理制度、监督电话一律上墙公示,让群众看得明白、心里有底。
《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公墓结合清明、中秋等传统祭扫时节,把园区打开,把群众请进来,在追思缅怀中倡导移风易俗,让殡葬新风从“推着走”变成“主动来”。(记者 林春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