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火墙”,安全生产月期间,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以“进企业、讲安全、查隐患、普法律”为抓手,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监督与服务活动,将司法保护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护航辖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松原市广燃燃气有限公司、吉林新力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绿源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仔细查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配备与维护、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认真查阅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排查台账、培训考核档案等资料,并现场随机提问员工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知识。
同时,召开以案释法强化安全意识为抓手的宣讲会。会上,检察官结合近年来办理的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典型案例,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详细讲解企业主体责任、从业人员权利义务、常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及法律后果。检察官还重点分析了企业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员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引导企业负责人和员工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截至目前,宣讲团已深入8家重点企业开展宣讲活动8场,覆盖企业员工100余人次。(来源:宁江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