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在专项检查中,连续查处两起经营性场所违规设置住宿区域的消防违法案件。涉事单位因存在典型的经营、居住场所混用重大安全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分别处以罚款。
经营场所中“藏”着的员工宿舍。朝阳消防供图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朝阳消防执法人员在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兴隆家园某公司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经现场核查,该单位二层北侧809室、810室及休息室擅自设置床铺,违规将经营区域改造为住宿区域,形成典型的经营与居住场所混用问题。
上述做法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规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执法人员表示,此类混用场所用电设备繁杂、可燃物堆积较多,且疏散逃生通道规划不规范,一旦发生火情,火势极易蔓延扩散,引发人员伤亡事故,安全隐患极其突出。针对该单位的消防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现场督促拆除、清理全部违规住宿设施,彻底消除现场隐患,并依法对该单位处以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同日,消防执法人员在弘燕山水文园内某公司开展检查时,再次查处一起违规住人隐患。经核查,该单位擅自在地下一层区域设置宿舍供人员居住,不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4.1条之规定:合用场所不应设置在下列建筑内:(e)地下建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之规定。针对该单位这一突出的违规住人隐患,消防部门拟依法对其作出停产停业、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以倒逼企业落实隐患整改。
消防部门提示,经营、仓储、办公等经营性场所违规住人存在极大安全风险。此类场所夜间人员熟睡,通风疏散条件较差,电气线路长期带电,火情具有突发性强、隐蔽性高、蔓延速度快等特点,极易引发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
下一步,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将持续加大对辖区企业及经营性场所的随机抽查与隐患整治力度,常态化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同时,督促各社会单位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坚决杜绝经营居住混用、违规住人等消防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辖区消防安全稳定。
编辑 彭冲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