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引导初中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3月18日,晋安法院刑庭法官贺浩走进鼓山中学,开展“知法于心 守法于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题法治宣讲活动,为在校学生送上一堂生动实用的法治课。

宣讲中,贺浩法官紧扣初中生身心特点与校园实际,用通俗易懂、贴近生活的语言,围绕法律与校园生活、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常见违法犯罪行为、违法犯罪代价、失足原因及自我保护等内容展开讲解。并结合真实案例,重点解读了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深入剖析校园欺凌、聚众斗殴、盗窃、出借电话卡、网络暴力等未成年人高发违法犯罪行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同学们清晰认识到“小事不守法、小事变违法”的严重后果。针对青少年易冲动、重义气、法治意识薄弱等问题,法官为同学们明确行为底线,叮嘱大家拒绝校园欺凌、远离“江湖义气”、不随意出借银行卡电话卡、遇事冷静沟通、谨慎择友、及时向家长和老师求助,引导学生敬畏法律、约束言行、保护自己。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有效提升了学生明辨是非、抵御风险的能力。下一步,晋安法院将进一步优化法治宣传形式,发挥好法治副校长职能,持续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以司法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平安校园法治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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