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获悉,为推动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进一步释放绿色智能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消费潜力,福建省商务厅等5部门发布了《福建省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
补贴品类和标准方面,按照全国统一的品类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热水器、电脑6类家电产品,以及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的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给予补贴。其中,智能眼镜系今年新增纳入。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其中,家电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补贴时间方面,补贴自2026年1月1日起延续开展,具体活动时间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结合实际确定并公布。
补贴对象方面,针对个人消费者,收货地址应当在本省范围内。
补贴方式和流程方面,建立全省统一的资格验核平台、家电和数码智能产品数据库,对接商务部服务平台开展补贴资格校验、交易数据验核等工作。
全省统一采用“补贴立减”模式,个人消费者在活动平台实名认证,领取补贴资格,在参与商家(或线上平台)购买符合条件的补贴商品,在支付环节按补贴标准直接抵扣补贴金额。补贴资格申领人、付款人、收货人须保持一致。
享受补贴产品必须开具省内销售发票。产品开票金额扣除各类企业优惠,包含政府补贴金额,发票抬头所载明消费者姓名须与补贴资格申领人一致。单张发票只能对应单件补贴商品,并列明补贴产品初始销售价格、享受补贴资金数额、实际支付金额,以及商品名称、型号等必要信息。发票应在消费者下单付款后尽快开具,最迟不得超过2026年12月31日。(记者 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