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在安徽明察暗访时发现 个别客船未按规定配备足额消防救生设备
1月26日至30日,交通运输部检查指导组第五组(简称检查指导组)赴安徽开展2026年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工作,在合肥、芜湖、蚌埠、淮南、铜陵、宣城等地市的19个县(区)检查点位49个,共发现问题隐患63项,其中重大隐患1项。
1月28日下午,检查指导组在宁国市(省辖县级市,由宣城市代管)青龙湖水上客运有限公司周塘旅游码头发现,该公司运营的青龙湖玖号客船配备的4具灭火器中,仅1具干粉充装量类型为5公斤(MF/ABC5),其余3具干粉充装量类型为4公斤(MF/ABC4),不满足船舶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检查指导组专家表示,该情形符合《水上客运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暂行)》第五条第五项“客船未按规定配备足额消防救生设备设施或存在严重缺陷”,判定其为重大事故隐患。
“消防救生设备对于保障船舶安全运营至关重要。企业未能配备足额消防设备,暴露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事故隐患排查工作不细、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等深层次问题。”检查指导组专家分析指出。
围绕春运春节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隐患重点领域,检查指导组还发现部分公路运营及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疏漏。比如,淮南市寿县003乡道通客运班线至梨树村临水路段护栏端头与桥梁不连续,出现防护“缺口”;306省道K0—K2段改扩建项目,交通转换借道通行路段护栏板搭接方向与行车方向相反,车辆碰撞护栏板后存在穿刺风险;芜(湖)黄(山)高速公路桃花潭隧道、月亮湾隧道内人通、车通处配电室未配备消防器材。
针对上述问题隐患,检查指导组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开展相关问题专项整治,针对性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水平,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检查指导组专家建议,地方行业管理部门要通过细化责任清单、完善监管考核体系、推广应用数字化监管手段等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常态化指导,着力补齐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短板,提升安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来源: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