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儿有女,我却被国家‘特困’养着! ”李大爷今年72岁,儿子60岁,是个低保户,自己都顾不过来。 女儿远嫁,身体也不好。 村里人都觉得他有子女,肯定不符合条件。 可当镇里干部上门,说他完全符合“特困人员”标准时,他自己都懵了。 很多人以为,有子女的老人就和国家“特困供养”无缘了,其实这是个天大的误解。
今天我就把这事儿掰扯清楚。 特困人员,就是过去说的“五保户”。 现在国家政策规定,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没劳动能力、没生活来源、没人养或者养你的人也没能力养。
什么叫没劳动能力? 简单说,60岁以上的老人、没满16岁的孩子、或者是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这些都属于。 像李大爷这样过了70岁,自然就算。
那没生活来源呢? 不是说一分钱没有。 指的是你的收入比当地低保标准还低,而且家里的财产状况也要符合当地的规定。 这里有个关键,像城乡居民养老金的基础养老金部分、高龄津贴这些国家给的补贴,是不算在你收入里的。
最让人糊涂的就是“没人养”这条。 很多人一看“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就觉得有子女就不行。 错! 政策里写得明明白白,就算你有子女,但如果他们属于下面这几种情况,也算“无履行义务能力”。
你的子女自己就是特困人员。 你的子女是60岁以上的低保对象。 第三种,你的子女是70岁以上的老人,而且他本人的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财产状况也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的标准。
你的子女是重度残疾人或者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同样收入财产要符合规定。 第五种,你的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宣告失踪了,或者正在监狱服刑,财产也要符合规定。
你看李大爷的儿子,60多岁,是低保户,这就完全符合第二条。 所以,李大爷有子女,但子女没能力养他,国家就得管。 这就是政策的人性化之处,不看表面看实质。
那怎么申请呢? 流程其实不复杂。 你得自己,或者委托别人,去你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个书面申请。 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写一份书面声明,说清楚自己的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情况,还有子女的赡养情况。 还得签个承诺书和授权书,同意政府去查你的家庭经济状况。
交上去之后,乡镇街道的人会在15个工作日内,到你家来调查,问问邻居,核对信息。 然后他们会把初审结果在你村里或者社区公示7天,没问题了再报给县里的民政局审批。 县里民政局会在15个工作日内做决定,符合条件的,从确认的下个月起,你就能享受待遇了。
批下来之后,你能得到什么? 首先是基本生活保障,给钱或者给实物。 这个标准,一般是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来执行。 比如有的地方,城市特困人员一年能拿将近一万块,农村的也有将近七千。
更重要的是照料护理。 如果你生活不能自理,国家还会额外给护理费。 这个分三档:能自理的、部分失能的、完全失能的,给的钱不一样。 怎么评定你能不能自理呢? 就看六件事:能不能自己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在屋里走路、洗澡。
大部分都能自己做,就是自理;有三项以下做不到,是部分失能;有四项以上做不到,就是完全失能。 完全失能的护理费最高,像有的地方,集中供养的完全失能城市特困人员,一个月连基本生活带护理能拿到近三千块。
另外,国家还会全额帮你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钱。 生了病,医保报销后自己负担还太重的话,救助供养经费还会再帮一把。 去世后的丧葬事,也有人管。 如果住房困难,还可能申请到住房救助;孩子上学,也能申请教育救助。
有一点必须记住: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低保,你只能享受其中一样,不能同时拿。 一般来说,特困的标准更高,保障更全面。
当然,这个身份不是铁饭碗。 如果你去世了、恢复劳动能力了、收入财产超标了,或者你的子女又重新有能力养你了,那这个待遇就会终止。 政策是动态的,要确保给到最需要的人。
所以,如果你或者你身边的老人,自己过得很艰难,子女又确实靠不上,别自己硬扛,也别觉得“有子女就没资格”。 去你当地的乡镇街道民政窗口问一问,或者打个电话咨询一下。 像定南县,各个镇都有民政服务站,电话网上都能查到。 把情况说清楚,让工作人员帮你判断。 这是国家给的兜底保障,是咱们应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