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1月13日讯(记者 燕晓)今年以来,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以“虚假宣传”为“小切口”,大力推进专项整治,近期已立案查处四起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行政处罚案件。这些案件涉及以明显低价、夸张宣传语吸引游客,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游客权益。
【典型案例】
今年6月,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通过网络平台,监测到福州某旅行社分社发出“泰国大特价,99元曼谷+芭提雅6日游”电子海报宣传单,疑似该社涉嫌虚假宣传,组织“不合理低价游”。
执法人员对该分社进行现场勘验检查,该公司负责人及员工均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出99元泰国6日游宣传海报并以千元左右价格招徕了一名游客,组织实施了泰国6日游行程。经查证后予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对该旅行社分社及负责人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不仅收集了其宣传海报以及海报投放途径,还通过联系旅游者,进一步取得旅游合同,详细查阅旅游合同中关于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费用明细等条款,并查阅了付款记录,以证明旅游者与旅行社的交易事实,最后确认旅行社的虚假宣传行为,并对该行为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法律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旅行社为招徕、组织旅游者发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旅行社条例》第二十四条也规定,“旅行社向旅游者提供的旅游服务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作虚假宣传”。
基于上述法规原则,福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指出,旅行社经营者在宣传招徕时不得以明显低价、夸张语句作为主宣传语,吸引眼球,博取旅游者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