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赋能应用若干措施》近日印发,明确加强人工智能企业培育服务,根据综合实力、研发创新、市场应用等情况,遴选人工智能优质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一次性最高300万元奖励。
支持行业模型攻关。聚焦行业场景需求,引导开发拥有行业数据集、高水平任务处理能力的人工智能行业垂直模型。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开展行业垂直模型产学研用攻关,遴选优质行业垂直模型,按项目推进实效分阶段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补助。
促进研发创新落地。支持开发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新技术新产品,遴选人工智能优质产品,每个产品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按规定予以奖补。
打造行业创新平台。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建人工智能创新平台,遴选优质平台,对平台牵头建设单位,按不超过平台建设实际投入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补助。鼓励创建人工智能行业应用中试基地。
推动行业赋能应用。深化“智赋百景”行动,推广复制典型应用场景。教育、住建、交通运输、文旅、医疗等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各提供10个以上应用场景,以场景牵引人工智能模型和智能体落地开发应用。
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实施人工智能领域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加强动态跟踪和培育服务,遴选人工智能优质企业,给予每个企业一次性最高300万元奖励。支持人工智能项目申报列入省重点技改项目且不作投资额要求,享受省技改项目融资支持专项政策。
加快园区发展建设。福州、厦门、泉州制定实施专项政策支持所辖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建设。福州、厦门、泉州3个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未来3年各扶持开发50个以上智能体或智能终端产品。每年各安排不超过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省级人工智能产业园开展产业招商、项目路演和供需对接等。
注重人才引进培育。在省引才“百人计划”和“八闽英才”培养计划中,采取单列指标、单设分组、提高入选比例等方式,对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和团队予以支持。支持组建人工智能产业链特聘专家团并给予经费支持。建立人工智能产业骨干企业清单,建立核心工程师名册,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奖补。(记者 马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