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公车专用充电桩钥匙已经指定专人管理并严格登记使用情况。”近日,桂林市临桂区茶洞镇纪委到该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该中心负责人表示。
此前,桂林市临桂区茶洞镇纪委在开展日常监督时发现,该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在管理单位公用充电桩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公电私充”的问题。该镇纪委及时运用“第一种形态”对该中心负责人咬耳扯袖、抓早抓小,要求限期整改。一周后,该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完善了充电桩使用登记制度,堵塞了管理漏洞。这场带着“辣味”的谈话,正是临桂区纪委监委用好用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生动实践。
近年来,桂林市临桂区纪委监委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将监督触角延伸至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通过日常监督、专项巡察、信访举报等渠道,对党员干部在履职尽责、工作作风、为民服务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运用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等措施,防止“小错”酿成“大祸”。截至目前,该区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党员干部413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47.5%。
谈话不能“一刀切”,必须“一把钥匙开一把锁”。该区纪委监委针对不同岗位、不同问题的干部,量身定制谈话方案,确保“第一种形态”用到“点上”,戳到“痛处”。
“如果没有组织的及时提醒,任由这种不良思想、不正之风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近日,临桂区黄沙瑶族乡一名被谈话的年轻干部表示。此前,该区黄沙瑶族乡纪委针对该干部存在的思想懈怠、工作作风不实、旷工等问题,研究制定谈话方案,通过剖析思想根源,分析典型案例、学习相关法规等方式,教育引导该干部认清错误,找准改进方向。谈话后,该干部工作态度明显转变。
为防止“一谈了之”,该区纪委监委建立“谈话+整改+回访”闭环机制。通过室组地联动,采取抽查和定期回访等方式,对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对象开展“回头看”,及时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黄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