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带来便利,也暗藏“转错账”风险。福州男子张某误转10万元至李某账户,多次沟通无果后诉至法院。近期,福州市鼓楼法院法官从化解信任危机入手,释法“不当得利”要点,最终促使李某返还钱款。
2025年7月,张某因支付货款需要,通过手机银行向案外人转账时,误将10万元转入李某的银行账户。发现转账错误后,张某立即联系李某说明情况,并请求返还款项。李某接到陌生来电后,虽核实到账户确有一笔不明款项进账,但对张某的身份、意图和资金来源表示怀疑,拒绝了张某的退款要求。张某在与李某多次沟通无果后,诉至鼓楼法院,要求李某返还该笔款项。
收到案件后,经办法官敏锐捕捉到本案的核心矛盾并非被告存在恶意占有的主观故意,而是公众对财产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的警惕心理和合理防范。
法官首先向张某核查,详细了解其转账的具体操作过程、沟通往来细节,并结合相应证据,确认其要求返还款项的诉请具有事实依据。
针对“是否构成不当得利”的争议,法官向双方阐明,李某账户收到的10万元,并非基于合同关系、赠与行为等法律依据取得,符合“不当得利”的法律构成要件,张某作为受损人,依法享有返还请求权。
此外,法官向李某说明,最终生效法律文书将明确案涉款项的性质,消除其所担心的后续纠纷隐患的合理顾虑。最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场向张某返还10万元款项。(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刘智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