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非紧急情况下严禁占用,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应当按照规定正确处置。然而有的驾驶员却选择无视,随意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这些行为不仅违法,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现将近期查处到的违法使用应急车道的车辆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依法文明出行。
【曝光一】
2025年10月3日09时21分许,郑州交警高速一支队民警在郑少高速6公里500米处,对车牌为豫AF****5小型客车非紧急情况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进行查处,民警依法给予驾驶员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曝光二】
2025年10月3日09时34分许,郑州交警高速一支队民警在郑少高速6公里500米处,对车牌为豫AG***T小型客车非紧急情况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进行查处,民警依法给予驾驶员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曝光三】
2025年10月5日10时52分许,郑州交警高速一支队民警在郑少高速4公里500米处,对车牌为豫VS***8小型客车非紧急情况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进行查处,民警依法给予驾驶员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曝光四】
2025年10月6日15时35分许,郑州交警高速一支队民警在郑少高速22公里100米处,对车牌为豫A3***U小型客车非紧急情况占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进行查处,民警依法给予驾驶员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郑州交警提醒:
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作为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交通拥堵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供执行抢险、救援任务车辆通行的“生命救援通道”,一旦被违法占用,不仅可能导致高速公路拥堵加剧,还会对生命救援、清障疏导等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既违法又危险。
确需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车应当按照规定,使用危险报警双闪灯,并在来车方向的15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提醒后方来车注意安全;夜间、雨、雾等天气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尾灯和后雾灯;司机、乘客撤到安全区域,必要时及时拨打高速公路报警电话,请求援助。
来源:郑州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