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获悉,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案,被杭州钱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罚款0.5万元。
违法事实为:2025年6月6日,杭州钱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属于较轻违法情形。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拟给予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1日,总部位于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注册资本金31554.7万元整,是集聚酰胺6切片(又称“尼龙6切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5166)。
此前,该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于2024 年9 月20 日、2024年 9 月 26 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金额9,000 万元。公司未就上述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5 年4 月才召开董事会会议补充审议并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八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傅昌宝、总经理毛新华、时任董秘兼财务总监姚双燕未能勤勉尽责,敦促上市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和第五十一条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 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傅昌宝、毛新华、姚双燕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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