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执行案件,却因申请执行人的过激之举,演变成一场“追车撞车”的闹剧。近日,在罗源县法院办理的一起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为自己的越界维权付出代价。
事情要从涉及林某的多起民间借贷纠纷说起。作为被执行人,林某名下有多起未结案件,总标的达本金103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其中,与申请执行人沈某某有关的案件涉及本金48万元及利息。罗源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已拍卖林某房产,沈某某从中受偿7万余元,但远未覆盖欠款,沈某某因此情绪一直较为激动。
2024年8月,沈某某曾向法院举报林某踪迹,法院依法拘传林某。当时林某承诺每月还5000元,双方达成和解。法院核实后暂未拘留林某,可他在还了3000元后便再无还款。
不久前,沈某某再次发现林某踪迹,立刻致电罗源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迅速出发,可十几分钟后,沈某某再次来电:“我们把他拦住了,车撞了,已经报警了。”
执行干警赶到现场时,民警正在处理事故。原来,沈某某一方为拦截林某车辆,采取强行截停措施,导致双方车辆刮擦、追尾。当晚11时许,派出所通报:沈某某等3人因非法截停、围堵车辆被依法行政拘留。另外,林某因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罗源县法院司法拘留15日。
“法律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但维权必须守底线。”法官提醒,发现被执行人踪迹时,应及时向法院报告,由法院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措施。任何试图绕过法律、采取激进手段的“维权”,都可能触碰红线,从“受害者”变成“违法者”。(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张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