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5年8月20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清容)禁止擅自投喂猕猴、野猪;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遇险需救助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接受救助个人自担……深圳将为“城市中央绿肺”塘朗山专门立法。近日,《深圳经济特区塘朗山保护与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在市司法局官网发布,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规定》,塘朗山保护范围包括塘朗山郊野公园、梅林公园、梅林山郊野公园、银湖山郊野公园等区域。《规定》起草说明中指出,塘朗山面临生态保护与城市开发的双重压力,目前暂无郊野公园专项法规,其他相关法规对于塘朗山保护与发展利用问题也缺乏针对性。
《规定》提出对塘朗山进行分区管理,设置重点保护区、科普游览区,实行差异化保护管理。重点保护区包含生态敏感区、珍稀物种栖息地及水源涵养区等未开放区域,禁止开发建设,仅允许科研监测、必要管护、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救援;科普游览区在生态承载力范围内,合理利用开发塘朗山自然资源。塘朗山范围内开展重大工程项目的,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提出应通过划定保护区域、设置保护标识等方式,重点保护野生猕猴、豹猫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聚焦仙湖苏铁、土沉香等深圳特有珍稀物种及典型植被群落的保护需求,完善就地保护与迁地繁育机制,破解生境破碎化导致的物种濒危风险。
去塘朗山看猴子已成为热门,但有游客挑逗、投喂猕猴,出现猕猴伤人事件。《规定》明确,塘朗山范围内禁止主动攻击、故意伤害或者挑逗、擅自投喂猕猴、野猪等野生动物;擅自放生动物;开展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市规划与自然资源部门可以建立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补偿机制,对塘朗山范围内野生动物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进行依法补偿,但是因个人主动攻击、故意伤害或者挑逗、擅自投喂野生动物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除外。
户外登山是许多人的爱好,然而总有人不顾风险违反规定,擅入未开发区域攀爬发生事故,需要投入大量救援资源。《规定》表示,擅自进入未开放区域陷入危险的;擅自进入已公告禁止进入的自然灾害危险区;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未遵守游园守则、安全提示等的情形,导致自身陷入危险状态需要救助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接受救助个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