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食品市场的不断丰富,各类食品为乡亲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但假冒伪劣食品的存在却像一颗“定时炸弹”,威胁着大家的身体健康,暑期如约而至,美食更是成为不少人享受假期的重要部分。为了让大家能清晰识别这些“隐形杀手”,掌握防范技巧,本期《新兴看市场》带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风险提示,发布暑期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助您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市场信息】
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消费风险提示
近年来,农村食品市场供应日益丰富,但同时也存在一些假冒伪劣食品。为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新兴县市场监管局现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一、假冒伪劣食品主要类型和风险
(一)假冒知名品牌食品
如假冒名牌奶粉、饮料、调味品等。假冒食品在包装上往往与正品极为相似,但在原料选用、生产工艺等方面却存在较多隐患。
(二)过期变质食品
不法商家将过期变质的食品重新包装后销售到市场。这些食品可能已发生腐败、霉变等现象,产生有害物质。食用过期变质的食品,容易引发食物中毒、腹泻、呕吐等消化系统疾病。
(三)“三无”食品
“三无”食品即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的食品。这类食品生产卫生条件差,可能存在细菌超标、含有病毒或有害物质等隐患。农村地区的小商店、流动摊贩等场所是“三无”食品的主要销售渠道。
(四)劣质散装食品
部分散装粮油、干货、零食等食品,可能存在以次充好的情况。这些劣质散装食品不仅口感差,而且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如黄曲霉毒素超标等,长期食用会增加疾病风险。
(五)违法“潜规则”
注意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中违法“潜规则”,如篡改食品标签与保质期,非法添加,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
二、防范与选购注意事项
(一)选择正规购物场所
建议选择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超市、便利店等正规场所购买食品,避免在流动摊贩、无证无照的小商店购买食品。
(二)仔细查看食品标签
在购买食品时,要认真查看食品的包装是否完好,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生产地址、配料表等信息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标签模糊、信息不全的食品。同时,要注意查看食品是否有涨袋、漏气、霉变等现象。
(三)保留购物凭证
购买食品后,要妥善保留购物小票、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在发现食品存在问题时能够作为维权证据。
(四)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多关注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了解常见的假冒伪劣食品的特征和辨别方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三、维权与举报途径
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首先可以与商家协商,要求商家退货、换货或赔偿损失。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也可以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向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食品安全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希望广大消费者朋友们能够提高警惕,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食•用产品安全科普】
暑期来啦,这些食品安全风险,一定要小心!
为保障暑假期间饮食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发布暑假期间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一、食品采购
1.选择正规渠道:在采购食品时,应选择正规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避免购买来路不明、无明确生产信息或包装破损的食品。
2.注意食品信息:购买预包装食品时,请仔细查看并确认其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食品在有效期内且质量可靠。对于散装食品,要尽可能了解其来源和质量,避免购买不新鲜或受污染的食品。
二、食品储存
1.冷藏食品:冷藏食品应存放在冰箱的冷藏室内,并确保温度控制在4℃以下。请勿将生熟食品混放,避免交叉污染。
2.冷冻食品:冷冻食品要存放在冰箱的冷冻室内,并确保温度控制在-18℃以下。避免反复解冻,以免食品变质。如需解冻,请将其放置在冷藏室内缓慢解冻,切勿使用热水或微波炉等快速解冻方法。
3.散装食品:对于散装食品,如粮食、干货等,请使用密封容器进行储存,以防止受潮和污染。此外,定期检查食品储存状态,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的食品。
三、食品加工
1.清洁环境:在食品加工前,确保食品加工场所的清洁和卫生,定期对食品加工器具、设备和环境进行消毒。
2.食材处理:对于食材的处理,要彻底清洗蔬菜和水果,去除农药残留和污垢。对于肉类和海鲜等食品,要彻底煮熟或烤熟,避免食用生或半生的食品。
3.个人卫生:食品加工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洗手、戴手套等,以防止细菌污染食品。
四、外出就餐
在暑期,很多人会选择外出就餐,享受美食。但外出就餐时,我们也要留心以下几点:
1.注意观察:在食用食品时,要注意观察食品的外观、气味和口感,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2.适量食用:在暑期期间,人体新陈代谢旺盛,但也要避免暴饮暴食。合理安排饮食,确保营养均衡。
3.饮食平衡:夏季应多吃清淡、易消化的食品,如蔬菜、水果等,保持饮食平衡和营养充足。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如遇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让我们共同守护食品安全,度过一个健康、愉快的暑期!
【以案说市场】
【基本案情】新兴县新城镇某百货商店于2025年2月28日从广州某电器购进了90个无能效标识的LED灯泡在经营场所销售,2025年4月22日被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经查明,该商店经营的LED灯泡均为假冒厂名厂址的商品。
【处罚决定】当事人销售假冒商品条形商品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十条第(十)项和(十一)项的规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销售的商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商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
撰文:梁晓珺 新市监
【作者】 梁晓珺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