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若能积极鼓励内部报告事故隐患,将给予相应奖励。这一举措旨在激发员工的参与度和责任感,让每一位员工都成为安全的守护者。当员工发现身边的事故隐患时,无需担忧后果,只需及时向单位内部报告。单位会对这些报告进行认真核实和处理,对于提供有价值隐患信息的员工,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这不仅能提升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还能营造出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共同为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保驾护航。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印发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为进一步激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内部活力,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发现问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市安办近期选取并公布了一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5年4月11日,福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值班员魏某某在检查炉排运行情况时,发现1#炉左侧一区二段油缸渗油点有火苗,该员工立即向值长报告了相关情况。该公司组织有关人员使用灭火器将火扑灭,及时消除隐患,避免火情对设备的负面影响。事后,该公司按照专项奖励制度,奖励该员工200元。
案例二 福州市闽侯县康恒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出台EHS安全积分考核制度,设定安全信用级别与员工的年度、月度绩效考核及各项评优等各种奖励挂钩。2025年4月30日,运行部员工宁某某、黄某某、秦某某发现飞灰螯合装置楼梯缺少安全标志、出渣机右侧旁消防广播脱落等6项隐患,随即向公司安管部门报告。该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事后,该公司按照EHS积分考核细则,合计奖励上述员工600元。
案例三 2025年5月12日,福建省成昶置业有限公司长乐区罗联方厝矿区建筑物凝灰岩矿员工叶某某在平台巡视时发现现场临时用电箱没有挡雨装置,可能会存在漏电现象,随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管理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核查并下达通知书督促整改。事后,公司根据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通报表扬,并奖励现金100元。(记者 傅亦静 通讯员 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