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首宗旧宅基地腾退成功,这一举措具有重要意义。此次腾退工作顺利完成,彰显了政府推动乡村振兴的决心和力度。旧宅基地的腾退为乡村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奠定了基础,将为乡村的发展腾出更多空间。这不仅有助于改善乡村的人居环境,提升村民的生活质量,还能促进乡村产业的升级和转型。通过合理利用腾退的宅基地,可以打造特色乡村旅游项目,吸引游客,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这一成功案例为闽侯县乃至其他地区的乡村建设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借鉴,推动着乡村不断迈向新的高度。
“我们家那老房子经过几十年风吹雨淋,破得根本没法住人,这次宅基地腾退政策可真是帮了大忙,不仅消除了危房的安全隐患,还让我们拿到了与产权证同等效力的腾退凭证,心里总算踏实了!”日前,闽侯县洋里乡林洋村村民江女士手持腾退凭证,难掩内心的激动。
记者获悉,这是闽侯县首宗旧宅基地腾退案例。这一举措不仅让村民吃下“定心丸”,更盘活乡村闲置土地,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宅基地作为村民自治的重要物质载体,承载着乡土社会的治理密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村宅基地管理难题日益凸显。部分村民因搬迁、新建住房等原因,致使原有的旧宅基地闲置或废弃,不仅暗藏安全隐患,影响村容村貌,还造成土地资源浪费,制约乡村整体规划与发展。
面对困局,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立足县情,制定宅基地腾退实施方案,明确宅基地腾退的认定条件和操作流程。在洋里乡试点期间,洋里乡大力配合,双方工作人员紧密协作,通过召开培训会、实地调研等方式,耐心细致做好政策宣传解读。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宅基地腾退工作秉持“村民自愿、依法依规”的原则。对自愿退出的宅基地,采取“留权不留地”的做法,为其核发权利凭证(即腾退凭证);对鉴定为危险房屋但未实施征迁的宅基地,经拆除危险房屋后同样核发权利凭证。腾退之后,宅基地所有人持腾退凭证即可在未来宅基地安排、征收补偿等政策中享有同等合法权益,真正实现“退出有保障,未来有底气”。
该负责人还表示,系统性、规范化推进宅基地腾退工作,是闽侯县开展“村空心暖”行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一环。宅基地腾退后,乡镇将有序开展拆后利用、复耕复垦等工作,谋划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记者 陈木易 通讯员 陈秋霞 陈文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