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近期对学校辞退考公考编教师一事作出回应。据悉,这一现象引发了广泛关注。律师指出,学校辞退此类教师可能存在违法情况。学校作为用人单位,在与教师签订的合同中,通常应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考公考编是教师的个人发展选择,学校不应随意以辞退相威胁或直接进行辞退。若学校的辞退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教师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这一事件提醒学校在处理教师事务时,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以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4月11日(发布日期),安徽新锐教育集团旗下多个滁州学校教师向荔枝新闻反映,入职时被要求签订“不参加考公考编承诺书”,违规教师将被辞退。对此,滁州新锐学校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不仅会通报参加考公考编的教师名单,考编当天还要考勤。据了解,该承诺书不在劳动合同条款约束中,但该名工作人员称,“你如果不接受这个条款,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对此,律师表示,如因考公考编辞退老师,或构成违法解除合同。记者将此事反映给了属地滁州市南谯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已了解相关情况,正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