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0 万元!福建下达奖励资金,这一举措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福建大地激起层层涟漪。这笔巨额资金的下达,彰显了福建对特定领域或项目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它像是一把点燃激情的火炬,将激励相关地区和企业在各自的赛道上加速奔跑,为福建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无论是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还是鼓励民生项目建设,这 4500 万元都将发挥关键作用,成为福建迈向更高发展层次的重要助推器,让福建在新时代的征程中绽放更加璀璨的光芒。
为推进各地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深入实施污染防治攻坚战,福建省建立生态环境综合性考核奖励机制,对上一年度工作成效显著地区予以激励引导。近日,奖励资金4500万元下达各地。
具体包括:
对获得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的南平市、宁德市、福州市、漳州市分别奖励4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
对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近岸海域水质、生态质量指数等改善明显的厦门市、南平市、福州市各奖励300万元,武夷山市、东山县、泰宁县各奖励200万元;
对重点岸段海漂垃圾分布密度综合考评前三名的泉州、平潭、莆田分别奖励500万元、300万元和200万元。
对九市一区给予项目工作成效奖励1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