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姓名]男子因非法放贷获利 53 万元而获刑并处罚金。他凭借着非法的放贷行为,在经济领域中谋取了巨额利益。这种非法放贷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也给众多借贷者带来了沉重的负担和风险。他的行为最终被法律制裁,获刑彰显了法律对非法金融活动的严厉打击态度。同时,处罚金的决定也体现了对其非法获利的追缴和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以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和稳定。
近期,仓山法院审结了一起高利放贷非法经营案。
2021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余某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在仓山区等地以超过72%的实际年利率向肖某、余某某等人发放贷款28次,非法获利人民币53万余元。经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专项审计,被告人余某共计发放贷款人民币180.08万元。2024年5月20日,余某被民警抓获。
仓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以营利为目的,非法放贷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6.1万元。
法官提醒,高利放贷本质是披着借贷外衣的非法剥削,“低门槛、快放贷”表象背后,是利滚利的债务深渊与人身安全风险,市民切勿因短期资金需求轻信非法放贷渠道。确有融资需求者,建议通过正规的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贷款。(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刘文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