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乐地区出现了令人困扰的一幕——淤泥撒漏严重污染了路面。这不仅影响了交通的顺畅,也给周边环境带来了不良影响。然而,公路部门展现出了高效的应急处置能力。他们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派出专业人员和设备赶赴现场。工作人员有条不紊地进行清理工作,将撒漏的淤泥逐一清扫干净,恢复了路面的整洁。他们的快速响应和积极作为,彰显了公路部门对公共服务的重视和担当,有效避免了污染的进一步扩散,为长乐的交通和环境秩序保驾护航。
17日,长乐公路部门迅速处置了一起运输车淤泥撒漏事件。
当天,长乐公路中心仙桥公路站巡查至国道228线长乐区松下镇垅下村路段时发现,一辆载重20吨的淤泥运输车因后车厢门锁扣故障,导致装载的淤泥倾泻路面,形成长约80米的污染带,影响车辆通行安全。仙桥公路站养护人员立即下车,摆好安全标志,并安排专人指挥交通,引导过往车辆减速慢行。
随后,养护人员先用铲车清除大面积淤泥,再用水车冲洗路面残留物。其间,为防止二次污染,养护车辆及时转运清理出的淤泥至指定处置点。经过1小时30分钟连续清理,污染路段全部清理干净。
公路部门提醒:货车出发前,务必仔细检查货物装载情况,防止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滴撒漏”,给路面行车带来安全隐患。长乐公路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联合交警等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对车辆“滴撒漏”等现象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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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法》第四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三条:车辆装载物掉落、遗洒、飘散后,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记者 蒋雅琛 通讯员 李佳卉 戴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