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与闽清携手共建跨区域行政争议化解机制,这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举措。通过该机制,两地打破行政区域的限制,将资源进行整合与共享。在行政争议处理过程中,双方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寻找最合理的解决方案,避免了因地域差异而导致的争议处理不畅。这不仅提高了行政争议的化解效率,更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两地的和谐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促进了区域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迈向新的高度。
近日,闽清县政府、闽侯法院、闽清法院联合举办跨区域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联席会,现场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跨区域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3+N”机制的实施意见》。这意味着,闽侯与闽清两地在福州地区联合首创的这项机制正式落地。
该机制秉持“府院联动、协同共治”的核心理念,以闽清县政府、闽侯法院、闽清法院“3”方紧密合作为基石,创新构建了联席会议、争议分流、全程联动等“N”项协作机制,系统搭建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诉中联动、判后跟踪”的全链条行政争议治理体系,为跨区域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提供了规范化、长效化的制度保障。(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潘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