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 近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发布《关于严格规范消防监督检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众可在5月14日前提出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明确消防监督检查事项和检查方式。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梳理消防监督检查事项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未经公布的检查事项不得实施。
严格控制专项检查。针对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和领域,或者某一地区的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可以依法部署专项检查。专项检查要符合监管的客观需要,经评估确需部署的,要严格控制专项检查的范围、内容和时限等,坚决杜绝“一人生病,大家吃药”的全覆盖、无差别检查。专项检查要实行年度数量控制,事先拟订检查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消防救援机构批准后按照规定向本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因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确需紧急部署专项检查的,要及时修改检查计划并备案。专项检查要严格按照消防监督检查的标准、程序实施,务求实效,防止“走过场”。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坚持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完善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设置顶格罚款和高额罚款的适用情形,避免“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过罚不当”等问题。审慎适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行政手段,落实“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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