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请您查阅《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2023年第36号)附件2“十、车辆及安全附件”,如产品符合相关描述则在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范围内。https://www.cnca.gov.cn/zwxx/gg/zjgg/art/2023/art_31ce43f5837d408cb2023ec693615ada.html。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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