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今年首次上调!
创始人
2025-02-03 16:04:20

《“定了!今年首次上调!”》

这简短的话语充满了重要的信息暗示。“定了!”一词传递出决策的果断性和确定性。无论是工资、利率,还是物价补贴等方面,“今年首次上调”都预示着新的变化趋势。如果是工资上调,这将为广大劳动者带来更多的收入,提升生活质量,增强消费能力,刺激经济发展。如果是利率上调,会影响金融市场的资金流向和投资策略。这一消息就像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将在相关领域激起层层涟漪,引发各方的关注、期待与积极应对。


2月2日,记者从国航、南航、川航等多家航司获悉,自2月5日起,销售的国内航线航班客票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执行新的征收标准相比调整前的标准每个航段上调20元或10元,这是今年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首次调整。

据了解,此次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是由于航空燃油综合采购成本调整,根据国家发改委、民航局《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其中,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20元调整为4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由原来的10元调整为20元。

这是今年以来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首次调整,上一次调整为去年10月5日实施的。800公里以上航线一般为航班空中飞行时间超过1.5个小时的航线,例如成都飞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拉萨等航线里程都超过800公里,燃油附加费按40元标准征收;800公里及以下航线则为飞行时间1.5个小时内的航线,例如成都飞丽江、九寨沟、昆明、西安、红原等航线,燃油附加费按20元标准征收。

据悉,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调整以出票时间为准实施。根据相关规定,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对于包括无成人陪伴儿童在内的儿童旅客、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旅客,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段收取20元,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收取10元。

航司提醒,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执行新征收标准后,旅客在今年2月5日之前购买的2月5日及之后的出行航班客票,在2月5日及之后进行自愿变更的话,燃油附加费不受影响。

(来源: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人民日报关注“华龙一号”:三代... 《人民日报》(2026年01月27日第16版) 2021年1月30日,“华龙一号”示范工程中核集团...
昆宇电源申请储能液冷电池模块专... 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显示,昆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一项名为“一种储能液冷1P104S磷酸铁锂电池模块”...
情侣二人携带宠物在京西古道游玩...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1月24日17时41分,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消防救援站接到报警,一对情侣在山间...
谷绘腊八 安全“童”行 近日,芮城县消防救援大队宣传人员联合共青团芮城县委工作人员,走进辖区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谷绘腊八 安全...